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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综合保护(技术秘点梳理)

商业秘密综合保护涉及的救济渠道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等手段。

①技术秘密秘点梳理辅导
有针对性的商业秘密信息挖掘、整理,侵权行为主体、事实和证据调查收集、
组织、梳理和分析。
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评估
③商业秘密违法行为行政、刑事投诉
代理组织编写侵害商业秘密行政、刑事责任追究立案证据材料清单、报案材
料等相关文件,协助行政、公安机关及时有效办理商业秘密案件。
④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
商业秘密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梳理,商业秘密制度体系构建,侵权风险排
查防范、保密和安全措施的设计、审查、应用、监督,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
判断分析认证鉴定、同一性判断鉴定、经济损失评估鉴定咨询服务,商业秘
密权利维护路径分析论证。
⑤商业秘密保护专题培训讲座:6000/2.0小时(场次)
⑥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辅导

相关法律服务咨询电子邮件:law1388@139.com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发生在经济领域,尤其以竞争性行业或领域为多,因此,各国立法均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公平竞争法》、《企业秘密法》,《民法》或《商法》等加以制裁。多数国家也通过刑罚手段予以保护。我国也已建立了一个包括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和刑事保护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即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给被害人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合同法》对承担违约责任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三种,其中赔偿损失是最主要的方式。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侵权物品,或责令监督返回,或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

3、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即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仅如此,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企业行为,作出了对法人犯罪适用双罚制的规定,单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同样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或《商法》等都有制裁,我国也通过刑罚手段予以保护,已建立了一个包括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和刑事保护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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